05-26 14:17
聯發君悅首府的物業自入駐以來,在揚州的星級評定一直是二、三星,有時還上了黑榜,但物業卻要求居民按七星級的標準去交費,請問是否合理?作為監管部門,盡到監管的責任了嗎?這些年居民要求建立業委會的呼聲,卻沒人理睬。另外,物業在消防通道上建充電棚,合規嗎?當時居民要求在樓前路面做些草坪,物業回復是消防通道不好做,現在建充電棚就不是消防通道了嗎?樓下有非機動車位規劃,物業為什么不用起來?